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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挖冻肉事件显示无害化处理机制有待建立

发布: 2018-05-15 |  作者: 佚名 |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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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百名村民聚集在垃圾填埋场,把走私冻肉一箱箱地挖了出来。知情人介绍,两年来,围绕云南省红河州金平县金河镇的垃圾填埋场,形成了村民挖掘、专人收购、专人运输、专人销售的一条龙产业链。

腐烂变质的冻肉被人挖出来“废物利用”,看到报道之后人们的愤怒可想而知。对消费者来说,细思恐极的是,这些动辄上百吨的冻肉到底运到了哪里,其最终用途是什么?谁能保证自己盘中的鸡翅牛肉不是从垃圾场里挖出来的冻肉?

上述问题相信不久就会有一个答案。据最新进展,当地警方通过对相关涉案线索的分析研判,排查出疑似运输走私冻品的车辆及人员,并实施布控和抓捕,目前已抓获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犯罪嫌疑人7名。随着案件的审理,真相会逐渐大白。

然而即使是案件办理终结,犯罪嫌疑人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一些疑问仍然挥之难去。

媒体报道,围绕冻肉挖掘销售而形成的产业链存在已久,而为了寻找那些消失的冻肉,记者走访了金平县多个乡镇,结果显示,在当地,3家村垃圾填埋场盗挖销售走私冻肉的事,“几乎人人皆知”。

当地“几乎人人皆知”应该是一个事实。光天化日之下,上百村民聚集在垃圾填埋场,将走私冻肉一箱箱地挖出,这绝对是一个大阵仗,会惹出不小的动静,要想掩尽周边人群的耳目,完全没有可能性。

“几乎人人皆知”的事情,是否引起了当地监管部门的足够注意?假若答案是肯定的,那么监管部门在关注之后可曾采取过一些行动?这些行动对阻遏不法分子盗挖冻肉并私自销售又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

公众期待事件的处理不会仅以几个不法分子受到法律惩处而终止,因为假若不把监管上的问题充分暴露,并给予彻底的矫治,那么由于冻肉后面的利益仍在,受利益驱使的不法分子就可能前仆后继,这也就意味着那条非法的利益链没有被斩断的那一天。

除了监管,冻肉的处理是另一个众说纷纭的问题。

在媒体报道之后,金平县新闻办回应称,为防止盗挖盗掘,当地在填埋的冻品中混入烧碱并使用混凝土进行覆盖填埋。从这个回应可知,将冻肉填埋,就有被非法挖掘的风险。而对于这种风险,当地政府其实心知肚明,之所以要在冻品中“混入烧碱”,就是为了提高挖掘、再利用的难度。

事实证明,这一点难度在不菲的利益面前根本不值一提。看来,最值得反思的还是填埋这种处理方式。

对冻肉进行处理,填埋肯定不是一种好的方式。即使冻肉没有被村民挖出,它们被直接填埋后,腐败后产生的大量细菌和微生物,也可能渗透进入自然环境,严重污染土壤和水资源。

填埋之外,还有没有更好的处理方式?有媒体评论指出,海关、市场监管等部门处理走私冻肉,有不少公开披露的案例,比如通过控水、发酵、燃烧等程序后,将冻品转化为生物燃料供发电厂使用,或采用高温高压化处理工艺,将冻品处理成有机肥原料。

这些方式不但没有二次污染,而且还能使废物循环利用,是真正的无害化处理,自然值得推荐。但论者这里忽略了一个背景:作为现代社会一种必不可少的产业,无害化处理目前在中国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发展。这一点导致在不少地方,或限于成本或限于技术,将走私冻肉、病死畜禽作无害化处理常常只能停留于口头。一个例证是,据广西媒体报道,2016年8月,广西柳州为销毁28吨冻肉召集多个部门协调如何无害化处理,尽管当地知道无论填埋还是火化都有弊端,但限于条件,多部门协调的最后结果仍然是填埋。

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意见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优先采用既能实现无害化处理又能资源化利用的工艺技术。时至今日已近5年,国务院办公厅的意见落实得如何?柳州、金平的事例显示似乎还不乐观,希望本次事件能够促使无害化处理机制全面建立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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