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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没松!黑龙江一家500头种猪场因环保被罚120万

发布: 2018-04-24 |  作者: 佚名 |   来源: 猪场动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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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2016年,国务院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明确指出2017年底前,各地区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虽然目前时间已经来到2018年,但政府对于畜禽养殖的环保要求和监管力度有增无减。

  前不久,哈尔滨市环保局呼兰分局对辖区内的一家种猪场,开出了这样一张高达120万的高额罚单。

  这是一份由哈尔滨市环保局呼兰分局依据信访举报,出具的一份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处理的对象是辖区内的新民种猪场

  哈尔滨市环保局呼兰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中队长 杨柳:拟对当事人,处20万的行政处罚,对新民种猪场,处一百万的行政处罚。

  位于哈尔滨市呼兰区长岭镇新民村的新民种猪场,是一家存栏量在500头以上,有16栋猪舍的养殖企业。因为没有环评手续、环保设施不完善、存在异味儿、污水随意排放等问题,这个种猪场受到了附近村民的信访举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和使用,逾期又未改正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处以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责任人员也可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所以120万元罚款对一家种猪场来说虽然不是小数目,但却也在正常的处罚范围内。现在呼兰分局的拟处罚意见已经报送到哈尔滨市环保局审核批准。

  罚款的目的是为了改正错误,也是为了让企业更好的经营发展。新民种猪场离村屯不远,厂长姜自鹏对异味儿和污水给村民造成的影响表示了歉意。种猪场已经计划投入50万元,建设环保设施。

  新民种猪场场长 姜自鹏:原来对污水这方面,没有足够重视,也不懂。之后会下成那种防渗的水泥管,和城市防水的400mm粗的水泥管,然后把每栋的污水全汇到这块,做一个防渗防漏的沼气池,沼气池发酵后,将沼液还田。还会跟有机肥厂合作,他们能收购多少就收购多少,剩下的还田。

  现在哈尔滨市环保局呼兰分局提出的是一个拟处罚意见,新民种猪场也可以继续申请复议。不过这张高额罚单,也给所有的养殖企业提一个醒,在科学合理养殖的同时,千万不要把环保抛到脑后。从目前来看,决定猪场生死的,不止猪价,依然还包括环保。

TAG: 种猪 黑龙江 猪场 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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