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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污染环境,4家猪场被提起公益诉讼

发布: 2018-03-23 |  作者: 佚名 |   来源: 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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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靠自己的劳动养赚钱本是天经地义,但如果因养猪污染了环境,不仅不能继续经营还要为此付出代价。

  近日,颍东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因养猪造成的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法院一审判令四被告停止侵害环境、立即修复环境,将新鲜的空气、干净的水源还给附近居民。

  在颍东区河东办事处訾营社区里,有4家养猪场令人头疼不已。它们分别建成于2008年、2011年、2012年,养殖生猪200头至1000头不等。

  据调查,这些养猪场都没有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也没有建设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

  由于位置靠近骆家沟南侧沟堤,养猪场产生的畜禽粪便、污水等,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情况下,直接排入骆家沟内,造成了环境污染。

  此外,养猪场周围群众居住密集,周边有学校、老年公寓等,造成了很大的污染面。

  随即,颍东检察院作为原告对此案提起公益诉讼。

  由于环境问题涉及范围广,开庭前,合议庭多次到事发地进行实地勘察、拍照、取样,同时选取具体典型性的对象进行走访。

  在河东街道訾营社区居委会负责人和污染地周边的阜阳康寿老年公寓的老人以及距离污染地最近的住户的陈述下,合议庭工作人员固定了证据,对案情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近日,颍东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经过法庭调查、法庭举证质证以及法庭辩论,法院判决4被告停止侵害环境、立即修复环境。

  最终,四被告对于污染的事实认可,并同意拆除猪舍、打捞污染物、治理水质。

  说法

  审理该案的法官表示,公益诉讼是近几年新兴的一种诉讼形式,旨在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从而为绿色发展、环境保护提供司法保障。

  该案作为颍东区首起环境污染民事案件,为颍东区环境保护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同时也为城区建设、企业发展敲响了警钟。

  此外,法官提醒,保护环境不单单是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也是每个人的义务,本案中的几位被告都是普通的村民,环保意识薄弱导致他们只顾挣钱不顾环境。近年来,国家大力倡导环境保护,每个人都要参与其中,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TAG: 污染环境 猪场 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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