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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不还钱,养的猪被抵债

发布: 2017-04-26 |  作者: 佚名 |   来源: 豫法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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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2日,(河南)鹤壁市鹤山区法院执行干警开展“突击执行”活动,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拖欠货款案。该案拒执老赖“以抵债”,这种还债方式也真是没谁了。

  

 

  周六上午,鹤山区法院执行干警到鹤壁集镇东街村执行一起买卖合同拖欠货款案。在被执行人赵某住处当场查获四轮播种机一辆、黑猪20多头,另发现赵某经营有铁匠铺。当陈院长问赵某为何不履行拖欠货款时,赵某依然回答:“我没有钱!”。“那这些猪是谁的?”“不是我的!”这显然是想继续逃避执行。

  

 

  对于赵某这种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行为,执行干警当场讲解了拒执的后果,打击拒执罪的各项措施,并准备对其拘留。赵某心生畏惧,但称自己确实没有现钱,最后提出能否以自己饲养的种猪抵债,征求申请人的同意后,双方达成和解。该案于当日顺利执结完毕。

  

 

  “突击执行”当天,鹤山区法院出动执行干警12名,组成2个执行小组,查找被执行人14人,拘捕1人,和解执行案件1件。

TAG: 生猪 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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