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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与壮壮乳业合作养牛 拿不到奶款见不着牛

发布: 2015-11-21 |  作者: 佚名 |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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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壮乳业有限公司因缺少资金,两年前向何女士等人借款,借款期满未偿还本金,只支付部分利息。此外,该公司还以委托养的方式,收取马先生等人的买牛款,但是投资者却迟迟拿不到收益。19日上午,该公司一负责人表示,他们在努力筹钱,争取在春节前还清借款

  利益受损维权困难

  近日,多名读者向南国早报反映称,2013年12月前后,广西壮壮乳业有限公司(广西壮壮(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下称“壮壮乳业”)的法定代表人黄某,向何女士等多人借款,少的几万元,多的几十万元,签有《借款合同》,担保方为壮壮乳业。

  其中一份合同显示,何女士2013年12月借出5万元给壮壮乳业,期限为12个月,每月获得660元利息,期满后即可拿到全部本金和利息。在前11个月,何女士都如期收到利息,但到了最后一个月,她没有收到该月利息,更没有拿到本金。此后,她不停地找黄某和壮壮乳业,“起初还能找到人,后来就见不到人了,如今连电话都没人接了”。

  刚开始,由于黄某每个月都如期支付利息,一些债权人很信任他。在2014年6月,壮壮乳业又推出一项新业务:个人出资,委托该公司购买、饲养奶水牛和销售水牛奶,出资人每月坐享固定收益。又有很多人拿钱给该公司,双方签订了《委托饲养经营奶水牛协议》。

  其中一份协议显示,马先生出资5万元,花3万元购买一头奶水牛,再花7200元饲料费和2800元管理费,他共委托壮壮乳业饲养1.25头奶水牛。饲养期限为两年,马先生每个月可收获750元销售生牛奶的钱。合作期间,如果奶水牛出现死亡等意外,由壮壮乳业承担损失。合作期满,壮壮乳业以4万元购买这头奶水牛及可能生产的牛仔等。马先生说:“我只拿到5个月的牛奶款,之后不见奶牛也拿不到钱了。”

  南国早报记者了解到,借钱给黄某和与壮壮乳业合作养牛的人数,有上百人。目前,只有部分人拿到借款和养牛款及卖牛奶款。

  每月的见面会没有了

  马先生介绍,他与壮壮乳业刚合作养牛时,该公司每月组织合作者参观一次南宁一奶水牛研究机构以及该公司的牛奶加工厂,最后吃饭。他说:“那时候,我们看见该公司的规模和诚意,感觉很放心,后来情况就变了。”

  不久后,壮壮乳业不再组织参观活动,而是每月召集合作者开一次座谈会,由该公司人员单方面介绍大家的奶水牛养殖的情况和公司的效益等。一投资者说:“我没见过我的奶水牛,每次都是公司的人说在外地某个养殖场有牛,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借钱给黄某的债权人,拿不到利息和本金了,与壮壮乳业合作养牛的人,拿不到卖牛奶的钱了,大家开始找黄某要钱。何女士说:“大家起初还能见到黄某,打电话他也接;后来见不到人,还接电话;如今见不到人,也不接电话了。我们去到壮壮乳业,员工就说‘老板出差了’。”

  经营困难正在筹款

  11月17日和18日上午,南国早报记者先后拨通黄某的两个手机号码,均无人接听。随后给他两个号码发去手机短信,也均没有回复。18日下午,记者来到壮壮乳业位于南宁高新区的办公室,刚进办公室就收到短信回复:“我在出差外地!回来先吧。”

  经壮壮乳业财务室一工作人员安排,19日上午,该公司负责生产的黄厂长接受了南国早报记者的采访。黄厂长说:“公司在经营中出现困难,便向上述人员借钱,也与他们合作养牛了,这些都是事实。但我不知道一共涉及多少人,还欠多少钱。”

  “我们老板正在通过贷款等办法筹集资金,争取在今年春节前还清借款和支付卖牛奶钱。”黄厂长说。

  本报南国法援律师谢律师分析认为,如果壮壮乳业收了合作者的钱,却又没有购买奶水牛饲养,可能涉嫌诈骗。他说:“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困难,也是正常的事,但如果时间太久,建议受害者采取合法有效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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