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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检员让5700头越南猪非法流入中国市场

发布: 2015-08-18 |  作者: 佚名 |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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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州市太阳村镇水产畜牧兽医站29岁的协检员林某奇,为牟取单位以及个人检疫费用提成,开具56份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致使大量越南走私入境生猪进入柳州肉联厂屠宰场并流入市场,给市民健康带来严重威胁。昨日,林某奇涉嫌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在柳北区法院受审。面对指控,林表示认罪。

  走私大案引出线索

  2013年1月27日晚及次日,凭祥海关缉私分局侦查得知,2008年至2013年1月间,张日照、何艳芳夫妇从越南走私生猪入境7.3万多头,销往南宁、百色、柳州、河池等地,价值3.18亿元。

  同年,崇左市中级法院认定张日照和何艳芳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一审判决张日照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何艳芳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一审判决后,两人均没有提出上诉。

  自治区检察院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发现张日照和何艳芳在2011年1月至12月间,将其中价值900多万元的走私生猪销售给在柳州从事生猪贩卖的来宾人黄某,遂于2014年5月,将该线索移交柳州市柳北区检察院侦办。

  屠宰场长找他开单

  柳北区检察院经5个多月调查取证,查实猪贩黄某和屠宰场场长梁某合谋后,找到柳南区太阳村镇兽医站兽医林某奇,由林为他们伪造生猪检疫合格证。之后,黄某到市场购买假冒猪耳标,办完全套虚假手续,再把这批生猪交由梁某负责的屠宰场宰杀。就这样,价值900多万元、未经检疫合格的越南走私生猪,躲过了层层监管,堂而皇之流入柳州市场,最终上了市民的餐桌。

  目前,梁某和黄某均涉嫌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被检察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将择日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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