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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一种猪龙头企业因拆迁面临破产

发布: 2011-01-14 |  作者: 佚名 |   来源: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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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强县”的龙头企业

  据笔者了解,这家名为广安双英养殖有限公司始建于2003年7月,位于广安市邻水县“城南经济开发区”旁,法定代表人为龚群珍。该公司历时7年的创业,成为广安市境内大型标准化种猪生产基地。如今是广安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四川省级扶贫重点龙头企业,并获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无公害生猪生产基地”认证。

  据邻水县政府会议纪要显示,2003年5月28日,邻水县委、县政府为大力发展畜牧业,决定在邻水县城南镇支持修建广安双英良种猪厂,年繁育母猪规模上万头,逐步建立“公司+基地+农户”的龙头企业经营模式,带动全县畜牧产业的规模发展。会议纪要还明确建厂的资金来源:一是业主自筹100万元,二是由县财政提供担保贷款300万元,争取扶贫信贷资金500万元。

  企业负责人龚群珍告诉笔者:“双英公司在经历资金短缺、技术贫乏、市场冲击的困难时期没有倒下,在经历流感病毒毁灭性打击后,还是信心十足。为完成当初政府提出的年繁育母猪规模上万头目标,企业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和沉重的经济代价”。

  据了解,2008年以来,由于生猪市场不景气,在广安市境内有数十家大小规模猪场相继倒闭,但是双英公司挺过来了。据该企业介绍,公司现有能繁良种母猪930头,可实现年产商品母猪7540头,年可供商品猪14880头,年可带动750家农户(业主)规模性养殖生猪,可带动3000家农户从事生猪养殖业,年可实现养殖产业产值2.9亿元,年可创税费478万元。

 

 

因拆迁面临破产

  2008年,邻水县委、县政府为打造“城南经济开发区”,建设“川东现代物流基地”,大量征用土地,双英公司所在位置正处在规划范围内,需要拆迁。

  龚群珍称:“2010年4月9日接到拆迁通知前,双英公司不知道要拆迁,该《拆迁通知书》不提补偿,要我们将该地块上的附属设施自行予以搬迁”。

  而主管此次拆迁的邻水县副县长兼城南经济开发区党委书记刘潜介绍:“因土地是城南镇几个村组的土地,按土地法,我们前期只对土地的所有权人进行补偿。”刘潜认为:“按政策政府已补偿700多万元,还给双英公司解决30亩的旧猪场进行安置。”

  刘潜副县长的说法并没有得到该企业的认同,龚群珍告诉笔者:“双英公司目前资产为1386万元,按现有规模,如搬迁安置好,需要1000多万元,政府只给补偿资金合计7319407元,扣除县财政局借款和县信用社贷款本息(组建当初,县财政借款155万元和银行贷款200万元)共计4647630元,最后只剩下2671771元,如何搬迁安置?”

 

 

  同时,该负责人称,为了配合拆迁,更多更好地自行安置种猪,双英公司自己筹借了80多万元在另一乡镇购买了近2700平方米倒闭猪场及设施,占地只有10多亩,而对于县上解决30亩旧猪场进行安置的事,企业认为不存在。

  双英公司一位分管生产的负责人告诉笔者:“迫于拆迁压力,从2009年9月至2010年11月3日止,双英公司不得不先后贱卖后备母猪338头”。据屠宰场提供给笔者的证明显示,其中约40头母猪屠宰后有仔。

  在现场看到,现双英公司1/3的猪场设备已毁,尚有生产种猪3000余头挤满圈舍,加上大部分母猪即将产仔,约4000头幼猪即将面临安置。

  据了解,在拆迁谈判中,县财政局和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债权人将公司告上法院,法院也很快就作出了要求限期还款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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