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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窥滨州强免疫苗自采试点

发布: 2014-09-25 |  作者: 佚名 |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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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一年一度的秋防工作全面启动。据悉,今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将在10底结束,11月份进行效果评价。

  每年两次常规防疫,春防和秋防是地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主要工作。山东作为强免疫苗自购补助试点省份,近年来在规模场户探索自采补助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现实的矛盾有待进一步解决。前不久,记者就前往了山东省滨州市做进一步了解,希望管中窥豹。

  近年来,滨州强免疫苗的种类已涉及家禽、生猪、奶牛、肉牛和肉羊共计10种畜禽疫苗。据中国畜牧兽医报了解,疫苗厂商涉及大华农、哈尔滨维科生物、新疆天康、中牧、天津瑞普、成都天邦、中农威特等7家公司。

  谈及强免疫苗的采购和供应,负责滨州市重大动物疫控总体工作的,该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田茂俊向中国畜牧兽医报介绍,目前,强免疫苗由山东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统一招标采购,市县均设有强免疫苗供应单位,配备冷库、恒温库用于疫苗中转存储,凭“强免疫苗调拨申请单”调拨发放疫苗,乡镇统一配备冰柜、冰箱用于疫苗储存;村级防疫员全部配备疫苗冷藏箱,根据需要从乡镇兽医站领取疫苗。市县乡动物防疫网络完整,冷链设施齐全,疫苗发放手续完备。

  从滨州市动物疫控中心主任高传庆提供的2014年春防疫苗入库单上,记者可以清晰地看到:比如3月2日入库的中牧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50ML/瓶规格,就有204.8万毫升;此后的3月3日、5日、7日、9日、10日分别都有疫苗入库的详细记载;而4月4日、4月30日、6月21日、7月11日、8月1日连续四次,新疆天康小反刍兽疫活疫苗入库共计107.76万头份。

  一方面是常规的动物强免工作,一方面是自购疫苗享受补助的试点,滨州市正在两条腿走路。

  为进一步促进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调动养殖者作为动物防疫主体的积极性,自2012年开始,农业部在山东开始强免疫苗自购备案补贴试点工作,即对达到自购备案规模场标准的养殖场自购强免疫苗实施补贴。按照2013年山东省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自购备案补贴试点要求,须达到以下饲养条件:蛋(种)禽存栏50000只以上;肉(禽)年出栏20万只以上;种(母)猪存栏1000头以上;生猪年出栏5000头以上;牛(奶牛、种牛、肉牛)存栏1000头以上;羊存栏5000只以上。

  作为强免疫苗补贴全省试点之一的市,据田茂俊介绍,该市2012年自购备案规模场有14家,2013年6家,2014年11家。2013年自购强免疫苗668.2万毫升/万头份,中央财政补助19.38万元,省级财政补助25.87万元,市县财政负担51.66万元。

  据了解,2014年滨州市强免疫苗自购企业有:无棣六和养殖有限公司、无棣博大食品有限公司、山东荣昌育种有限公司等11家,涉及采购的疫苗企业有青岛易邦、中农威特、新疆天康、齐鲁动保等四家。其中采购数量较大的无棣六和养殖有限公司,年采购疫苗达到了100万羽份。

  在多层次动物免疫机制的探索上,高传庆表示,强免疫苗制度的变迁,经历了从计划内疫苗到强免疫苗机制转变,强免疫苗的种类也由少到多,目前已经达到了10种之多。但财政也由补贴转向了包办。

  “这其中也暴露一些问题,比如政府主导、包办,无疑弱化了养殖者防疫主体地位。同时,工作量和追责压力基本落在了各级业务部门和基层防疫队伍身上,他们的权利和义务不相匹配。除此,财政压力也逐年加大。值得关注的是,养殖者的不满程度也在逐渐加深。”

  高传庆认为,目前需要改变顶层设计,出台主要动物疫病免疫指导目录和疫苗补贴标准,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养殖企业自购指导目录中的主要疫病免疫疫苗给予部分资金(或价格)补贴,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对规模以下养殖户实施强制免疫和监测净化制度;财政资金应主要用于疫情监测、扑杀净化和无害化处理方面;在一定区域内布局规划完善产业链条,除原种和祖代畜禽外,形成局部范围种蓄禽——商品养殖——屠宰加工等较为完善的产业链,尽量减少全国范围内的活畜禽长途调运,降低动物疫病传播风险。

  目前,滨州市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已全面展开。为按时完成农业部和省里既定的秋防任务,滨州市畜牧兽医局表示,下步抓好三项重点工作:一是落实任务目标,明确责任主体。按照防疫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将任务目标逐级分解,并明确责任主体,一级抓一级,一环扣一环。二是把握工作时机,确保秋防质量。要求各级吃深吃透农业部和省局秋防会议精神,牢牢把握“疫苗提足,密度达标,抗体合格,档案健全,监督到位,应急充分”24字方针。进一步开动脑筋,在任务安排、工作流程、信息沟通、绩效评价等环节上进行量化,完善工作制度,落实防控措施,逐步达到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三是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市县乡三级必须加强对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高度重视、高度敏感,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力争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确保全市畜牧业生产安全、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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