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 2014-06-12 | 作者: | 来源: 吉林省人民政府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规定,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对长春爱特杰饲料有限公司提出的《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及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审核》申请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同意长春爱特杰饲料有限公司所提请求。批准时间为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七日。有效期限为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七日 至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