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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得见山水记得住乡愁
——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的战略思考

发布: 2013-12-20 |  作者: 农民日报编辑部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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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刚闭幕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强调,推进城镇化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是扩大内需和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在经济全球化的当代,全球城市体系已经把世界相当紧密地联结为一体,城镇化正深刻地改变着世界、改变着人们的生活。伴随工业化的深入发展,城镇化是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必由之路,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世界各国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缩小城乡差距、消除城乡体制差别、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途径。

  当前,推进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事关中国现代化建设全局,是转变发展方式、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重点,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路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指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在推进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消除“城乡二元结构”,是最具标志性意义的一项战略任务。

  亿万农村人口向城镇聚集

  100多年前,马克思指出,“现代化的历史就是乡村城镇化的历史”。

  虽然在久远的农耕文明时代,中国有秦汉都城的繁华,有大唐闻名世界的长安城,更有凝固在《清明上河图》中北宋首都汴梁的城市风情,但在近代以来由工业化推动的城镇化建设方面,我们却是后来者。中国目前已达到世界平均水平的城镇化率,主要的工作是在改革开放35年以来完成的。

  改革35年间,国家确立的深圳特区,从不到5万农民的渔乡演变为1200万人的大都市;第一座农民城——浙江苍南龙港镇,1984年只有6800多人口,目前总人口已达50万人,被称为中国农民自强自立走向现代化的样本;江苏华西村、山东南山村等走在农村发展前列的一批村庄已经就地实现的城市梦,浓缩了中国从乡村社会向城市社会演变的全景,对更多的地方有着强烈的榜样作用和启示意义。

  根据相关统计数据,我国改革开放35年来,已经有约5亿农村人口实现就业和生活的空间转移,城镇已自2011年起成为人口集聚的重心。1978年到2011年,城镇人口从1.72亿人增加到6.9亿人,城镇化率从17.92%提升到51.27%,达到世界平均水平,2012年达到52.6%。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以不足4%的国土面积,集聚了近20%的人口,创造了40%左右的国内生产总值,成为我国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的主要平台。同时,即使根据目前一些较为保守的估计,未来20年左右,中国社会还将有3亿多农村户籍人口向城市和城镇转移。这是国际城市化的发展规律和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城镇化是中国经济增长持久的内生动力。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城市化率达到70%左右才稳定下来。未来十几年,城镇化仍然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最大动力源泉。我国城市居民的消费需求明显高于农村居民。据统计,城镇化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就有1300多万人口从农村转入城镇,这对衣食等日用消费品、对住房和汽车、对城镇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都会形成巨大需求。

  正在完成中的中国城镇化建设,其规模之大为人类历史所未有,不仅对中国的发展很重要,而且会影响世界。正如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所指出的,我国的城镇化走出一条新路,将有利于释放内需巨大潜力,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有利于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和共同富裕,而且世界经济和生态环境也将从中受益。

  “半城镇化”问题是最大的挑战

  在看到已经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的城镇化发展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专家普遍认为,主要问题一是城乡分割,城乡发展不协调。集中体现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然很大,目前达3.1∶1;二是土地城镇化远快于人口城镇化,对人口、居民素质、生活质量的城镇化重视不够;三是生产、生活、生态不协调,城市工业用地比例偏高,而居住和生态用地比重偏低,许多地方雾霾等空气质量异常天气增加;四是城市发展缺乏特色,人们往往把城市现代化理解为“高楼大厦、宽马路、大广场、立交桥”,而对体现城市特色的文化符号、景观设计等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基于城乡二元结构而形成的土地城镇化远快于人口城镇化,未能以人为核心的问题。

  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要求,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提高城镇人口素质和居民生活质量,把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强调解决好人的问题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关键。这是非常有针对性和现实意义的要求。

  我国城镇化率已超过50%,但在统计数据的背后,隐藏着不容忽视的发展转型过程中的“半城镇化”缺陷和问题。因为得出上述数据的人口统计方法,是将居住城镇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计入了城镇人口的统计范围。这就使得我国的城镇人口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在城镇打工的农民工为主体的暂住人口。而他们,并没有真正地享受到城市生活、完整地分享到城市居民的权利。

  目前,绝大多数农民工在城镇还只是有就业难安家,家庭成员长期处于两地分居状态,无法安居乐业。他们被计入城镇人口,但却没有被城市的社会福利体系覆盖,在劳动报酬、子女教育、社会保障、住房等方面并不能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待遇,享受不到同等的公共服务,不能真正融入城市社会。在大多数情况下,城市仅仅把他们当作劳动力,却忽略他们应该享有的完整家庭生活、精神生活和娱乐生活。这使得他们一有风吹草动,就会“回流”乡村。

  推进新型城镇化,必须着力解决“半城镇化”问题。新型城镇化的方向应该是从偏重土地的城镇化向重视人的城镇化转变,城镇的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独享向常住人口全覆盖转变。需要根据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的要求,“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要坚持自愿、分类、有序,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办法,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

  实际操作过程中,应当在充分考虑农村转移人口的当前利益和长远生计的前提下,采取措施让具备条件的农民工在就业所在地逐步安家落户;对暂未落户城镇的农民工,要注重从制度上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和均等化,努力解决他们在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另一方面,要加快调整地区生产力布局,引导产业向内地、向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转移,让更多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这既是促进人口城镇化的重大举措,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大任务。这些都需要得到政策性投资的引导。

  小城镇是大课题

  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要求,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沿着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保护自然生态和文化特征的路径,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并举的可持续发展之路。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指出,城镇建设用地特别是优化开发的三大城市群地区,要以盘活存量为主,不能再无节制扩大建设用地,不是每个城镇都要长成“巨人”。

  我国地域广阔,人口众多,资源相对短缺、环境容量有限,城乡发展差距大,各地发展不平衡。这样的国情决定了中国特色的城镇化应当是多层面、多形式的。中国城镇化道路的选择,既不可能再像过去那样走高消耗、高排放、城乡分割、缺乏特色的传统城镇化老路,也不可能照搬其他国家的做法,而必须从中国国情出发,走符合中国实际、符合各地区实际的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需要充分发挥各地优势,突出城镇的特色,包括城镇文化、建筑风格和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特色,形成各具特色、合理分工的多样型城镇化格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地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大多是建立在传统发展模式的基础之上。而以农民城为标签的龙港镇等就地城镇化的代表,却体现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民的创新发展。30年前,费孝通先生的《小城镇,大问题》一文在全国引起巨大反响,发展小城镇也一度成为中国特色的城市化道路的重要路径,但在多年来的实践中却出现了追求大城市扩张的偏向,农村的衰落和空心化成为城镇化发展中面临的新问题。

  今天,新型城镇化重新成为一个重要的发展议题,其中就地发展小城镇的意义需要得到高度重视。因为城镇化是农村人口生产生活方式发生转换的过程,小城镇上接城市发展之利,下启新农村发展之需,在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道路上必将大有作为。

  在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背景下推进城镇化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蒂格茨断言,中国的城镇化是21世纪对全人类最具影响的两件大事之一。实际上,中国的城镇化建设所承载的使命,远远超越经济领域,也绝非仅限于满足社会需求的生产力范畴,已经全面触摸到整个社会的结构性变革,它正在撬动具有历史进步意义的生产关系的同步再调整。走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需要着重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必须守住保障“三农”发展的底线。要始终坚持不以牺牲农业资源为代价,不以牺牲环境,包括农村历史文化环境和生态环境为代价,不以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科学理顺城乡关系,在城镇化建设中处理好“四化同步”发展课题,必须确立保障“三农”发展的底线思维。要认识到,农业现代化是“四化同步”发展的根本环节,“三农”是我们发展的基础、腹地和重点。我们需要切实做到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耕地红线一定要守住,红线包括数量,也包括质量;切实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切实促进农业现代化步伐不断迈进;切实维护和发展农民和进城务工的农业转移人口的权益。

  必须切实促进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要认识到,即使将来我国城镇化水平达到70%,仍然有数亿人口生活在农村。因此,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不能忘记新农村建设,要坚持城镇化发展与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协调共进,融合相生;要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要融入现代元素,更要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要融入让群众生活更舒适的理念,体现在每一个细节中;在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中,要注意保留村庄原始风貌,慎砍树、不填湖、少拆房,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一方面,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要体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天人合一的理念,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让城市融入大自然;另一方面,要持续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在水电路气房等基础设施建设上下大功夫,让农民分享现代化成果。

  必须坚持科学有序、积极稳妥的推进战略。城镇化切忌不顾条件一哄而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指出,城镇化是长期的历史进程,要科学有序、积极稳妥地向前推进。城镇化的基础就是强有力的工业或第三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虽然我国总体的工业化程度已经可以支撑目前的甚至更高的城镇化发展水平,但总体的并不代表每一个局部的状况。发展每一个城镇甚至社区都需要先找到自己的非农产业依托,即使农业仍然是重要的依托之一。如果处理不好,城乡差距还会扩大,传统文化中的一些优秀元素可能会得到彻底的破坏,农民就可能“被上楼”,就很容易产生居住到位,生活不到位,“文明”不到位。

  必须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毫无疑问,城镇化建设会带动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技术流的高速运转,将带来巨大的投资需求,这需要进行诸多体制机制方面的创新,需要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指出,要完善地方税体系,逐步建立地方主体税种,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推进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当前要发挥好现有政策性金融机构在城镇化中的重要作用,同时研究建立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放宽市场准入,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办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用设施投资运营。城镇化建设资金保障机制有望给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实现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目标,是亿万农民奔腾不息的梦想,是中华民族完成现代化转型的重要路径,也是中国梦恢宏巨制的亮丽一页和人类历史上最宏伟最激动人心的巨大工程。只要我们举全党全国之力攻坚克难,持之以恒开拓创新,全面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的部署落到实处,我们就一定能在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上创造出工农协同富裕、城乡共同繁荣的新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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