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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签出首份畜禽商业保险

发布: 2013-06-10 |  作者: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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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5日,辽宁省丹东市众利养殖专业合作社为东港市长安镇杨家村社员杨远迅出资,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丹东中心支公司签下了肉鸡养殖商业保险单,6000只鸡雏每只投保0.07元,最高可赔付20元。据悉,这是全省第一份肉鸡养殖保险,也是全省第一份畜禽养殖商业保险。

  肉鸡商业保险责任为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雷击、暴风、暴雨、暴雪、冰雹、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及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的肉鸡死亡,保险责任期限从雏鸡入舍次日零时起至饲养49天止。养鸡户可以自行投保,也可以通过合作组织或经纪人集体投保。一旦发生灾害,养鸡户可以直接拨打报险电话,保险公司将在第一时间派人赴现场核险,并于6日内履行赔偿义务。病毒类、细菌类、寄生虫类等疾病,养鸡户可以投保附加险,每只0.3元,对于养鸡棚舍,养鸡户可以同时投保财产险。

  当前,肉鸡产业接连遭受“速成鸡”风波影响和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重创,亟待恢复发展。丹东市在全省率先开展肉鸡养殖商业保险,为养殖户抗灾救灾筑起了坚实“防护墙”,进一步完善了现代畜牧业保障体系建设,对引导各地开展猪、鸡、牛、羊等畜禽养殖商业保险和政策性保险具有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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