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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部委领导为被强拆的养殖场说话!养猪人都请转发!

发布: 2018-07-17 |  作者: 佚名 |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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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养富民不富县


  养猪富民不富县,对工业污染政府会想办法去治理,因为那里面包含着财政收入,包含着GDP,而对养猪业就舍不得本钱了。


  二对养猪环保理解片面


  一些政府部门和个人简单地、片面地理解养猪环保问题,认为把猪场关了,就没有污染了,就不需要治理了。


  三政绩作怪


  把拆迁了多少猪场作为评价政府是否作为的工具,甚至是官员升迁考核的重要手段。


  更为恐怖的是,一些官员为了“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在上头领导和红头文件的“指示”下,以禁养为理由,肆无忌惮地制造“无猪县”、“无猪镇”、“无猪村”,


  不仅阻碍了禁养区工作的顺利开展,更没有从根本上考虑养猪人这些弱势群体的生存问题。


  但是,养猪业的重要性又不言而喻。


  因此,那么,对于养猪和环保之间的关系,中央究竟是啥态度?政府设置“禁养猪”初衷又是什么?


  韩长斌


  再看农业部的指示,根据农业部部长韩长斌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报告,对于养猪业的态度是“大力稳生猪”,很明显,对于今年的养猪业,主要目标还是稳定生产。想一想,如果没有节制的拆下去,如何来稳定生产,难道继续靠进口?


  于康震


  而农业部副部长于康震则态度更为明确,多次将矛头指向了“盲目禁养”这个问题。


  比如在去年9月召开的全国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暨粪便综合利用现场会上,他要求要以规范禁养区划定为切入点,推动解决部分地区盲目禁养限养问题。


  另一次是在召开的“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专题座谈会”上,他明确要求防止盲目扩大禁养区、简单关停养殖场。


  孔源


  环保部水环境管理司农村处调研员孔源就在一次会议上指出,“禁养区”不是“无畜禽区”,不是一扫而光,这是对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表述的一种典型误解,是中国式简称导致信息和概念传导讹误的一种具体表现。


  那么,最后的问题来了,如何才能避免拆猪场乱象的问题呢?这里要接着上面孔源说到的“禁养区”的划定问题。


  “禁养区”最早出现在2001年发布的《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是由地方政府部门来划定,但具体程序不明,正是因为这一模糊的说法,


  导致出现许多问题和漏洞,比如把“禁养区”当做“无畜禽区”,“限养区”当做“少养区”,盲目扩大禁养区等等,难以从根本上上做到有法可依,有令可行。


  说到这里,又不得不提到另一个法规的推出,那就是去年10月农业部和环保部联合印发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明确了禁养区的概念:“禁止建设养殖场或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的区域”,


  换句话说,禁养区是禁止建设达到省级人民政府设定规模标准畜禽养殖场所,或者达到省级人民政府设定规模标准且有污染物排放的畜禽养殖场所的区域。


  这是一个基本概念,也是设定禁养区的基本要求,在此呢,也希望随着这个指南的不断落实,希望“一刀切”“一扫光”“一头不留”式的清理整治不再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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