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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四措施加强猪肉及肉制品质量

发布: 2016-12-03 |  作者: 佚名 |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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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肉及肉制品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猪肉及肉制品违法行为,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四措施加强肉及肉制品质量。一是加强猪肉源头监管。加强对屠宰加工企业的检查,监督企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防止未经检疫检验和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产品和猪肉不可食用部分违法、违规进入市场,确保猪肉质量源头安全。

  二是加强猪肉产品进行批发、零售市场的监督管理。以食品生产企业、集贸市场、批发市场、餐饮服务经营者以及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肉品使用量较大的单位为重点,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销售、使用来源不明、质量不合格猪肉等行为。要严格核查确保市场销售的猪肉、餐饮经营者采购的鲜肉及肉制品、食品生产者用作原辅料猪肉的质量安全。

  三是加强走私打击。全力追查走私入境猪肉的来源及销售去向,包括幕后指使人、承运企业和相关人员、承储冷库经营企业和相关人员以及采购使用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四是加强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和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肉类及其制品经营相关要求,使肉类及肉制品生产经营者增强法律意识,切实守法诚信从业;要充分发挥12331投诉举报热线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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