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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养之后,禁屠将盛行,福建省将仅存100家屠宰场!

发布: 2016-08-11 |  作者: 佚名 |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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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文关闭全区临时生猪屠宰点

7月20日起,龙文区将关闭全区临时生猪屠宰点,辖区所需生猪产品在新的定点屠宰场投入运营前,暂由市区牲畜定点屠宰场漳州市祥泰食品有限公司代宰配送。

龙文区政府出台《关于生猪产品经销管理的通告》。《通告》规定,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但是,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据了解,此前龙文区共有4个临时屠宰点,各镇分布一个。不过,临时屠宰点的生猪虽经部门检疫,但其有关选址、防疫条件等方面不符合国家要求,每日上市生猪产品存在一定的质量安全隐患。因此,龙文区政府决定关闭全区生猪屠宰点,其中,步文镇的临时屠宰点已于去年国庆前关闭,另外三个将于7月20日关闭。

全省只留100家!福建生猪屠宰将大变局

“2020年底前,福建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总量将控制在100家之内,基本实现标准化规模屠宰。”8月3日晚,福建省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了该目标。

根据福建省畜禽屠宰行业情况,《意见》明确了对机械化、规模化屠宰企业销售网点能够辐射到的城区和乡镇,不再新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不再审批日屠宰500头以下及含有代宰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

同时,提出到2016年底前,关闭所有未取得定点屠宰证书及定点屠宰标志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2018年底前,关闭所有不合格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2020年底前,全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总量控制在100家之内,基本实现标准化规模屠宰。

万州取缔非定点屠宰场

为了加强全区生猪屠宰管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区开展取缔非定点屠宰场(点)和查处销售、使用“白板猪肉”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未经批准的生猪屠宰场(点),必须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自行关闭。违者,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由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生猪、生猪产品、屠宰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从事生猪产品销售、肉食品生产加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伙食单位销售、使用的生猪产品,应当是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违者,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工具、设备和原料等物品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未经批准违法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生猪屠宰场所或者生猪产品储存设施。违者,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由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四、未经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为了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广大消费者务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坚决不要购买未经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

如东关闭18家不合格生猪屠宰场

根据江苏省、市统一要求,今年,我如东县加大力度清理整顿生猪屠宰行业,对全县所有未通过国家九部委资格审核的生猪屠宰场点依法进行关闭,到目前,18家不合格生猪屠宰场全部关闭到位。按照生猪屠宰清理整顿实施方案,如东县保留了3家屠宰设施相对较好的企业,按照划分的服务区域承担全县肉品市场供应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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