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开展2013年第四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
发布: 2013-06-16 | 作者: 佚名 |
来源: 网络
近日,广西等11个省级兽药监察所报送了2013年4月份经抽样确认的97批假兽药相关信息。其中,非法企业1家,涉及假兽药1批;合法企业确认非该企业产品96批,现予公布。请各级兽医主管部门按以下要求组织查处。
一、对列入的非法生产企业,要立案排查,捣毁造假窝点和经销渠道。
二、对列入假兽药,要立即组织清缴销毁,并对兽药经营单位依法实施处罚。
三、对列入标称生产企业,要迅速组织核查,发现附件3所列假兽药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