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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连续6年提高稻米保护价

发布: 2013-02-01 |  作者: 佚名 |   来源: 上海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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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改委昨日公布称,2013年国家继续在粮食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格政策,经报请国务院批准,2013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1.32元/斤、1.35元/斤和1.50元/斤,比2012年分别提高0.12元、0.1元和0.1元,提升幅度分别为10%、8%和7.14%。

  去年9月,发改委已经公布了2013年小麦最低保护价格,2013年小麦最低保护价为1.12元/斤,较2012年上涨0.1元/斤,上涨幅度在9.8%。

  我国最低收购价政策始于2004年,国家规定稻谷的最低收购价格,当市场价低于最低价时,由国家指定的粮食企业以最低价进行收购,稳定市场价格。2006年,小麦也被纳入最低收购价范围。

  2008年以来,国家连续6年调高了稻谷和小麦的最低收购价格,其中早籼稻从2008年的0.77元提高到2013年的1.32元,涨幅71%;中晚籼稻从0.79元提高到1.35元,涨幅也是71%;粳稻从0.82元提高到1.5元,涨幅为83%。

  有关专家表示,虽然我国粮食已经实现了“九连增”,但粮食供给并没有出现飞跃性的增长,供需始终处于紧平衡的状态。由于市场粮食需求和种粮成本不断上升,国家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并提前公布,可以让种粮农民心中有底,有利于保护种粮积极性。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韩俊日前在“中国县域经济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虽然国家粮食产量九连增,但是粮食供求总量趋紧,而且结构性矛盾越来越突出,粮食自给率已经跌破90%。

  韩俊认为,国内农业资源有限,必须要通过进口来平衡供和求,现在保证中国人民吃饱,而且要吃得越来越好,必须要统筹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但是中国是13亿人的大国,现在进口粮食相当于养活了1.9亿人,但是如果口粮长期都不能自给的话,国外生产的小麦、稻谷的价格,中国可能难以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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