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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肿头综合征发生的原因及其防治措施

发布: 2017-12-26 |  作者: 佚名 |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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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鸡肿头综合征(SHS)又称粗头或面部蜂窝组织炎,是由禽肺病毒引起并发大肠杆菌等病原感染的一种多因素的传染性疾病。以头部、面部水肿和呼吸困难、咳嗽、流涕为特征。本病具有传染性,能由一舍传向另一舍,肉仔鸡发病后死亡率增多,产蛋鸡发生时产蛋率下降15%左右。


  1病因


  鸡肿头综合征是由与火鸡鼻气管炎病毒相似的禽肺病毒引起并继发大肠杆菌等细菌及支原体感染综合病因所致。


  用病鸡的病变鼻甲骨和气管组织接种10日龄鸡胚尿囊腔接种后,最常分离到的是冠状病毒,偶尔也会分离到鸡瘟病毒和腺病毒。当用冠状病毒的纯培养物通过呼吸道接种SPF鸡胚后,可诱发打喷嚏、眼结膜炎、病鸡抓搔脸部等症状,但未出现脸部水肿。用11种血清型与该分离物制备的血清做中和试验后,除两种血清型的病毒外,血清与其他血清型的毒株的中和指数均少于2.0,因此他们认为此分离物为一种未报道的冠状病毒。


  对某些肉种鸡场发生鸡肿头综合征的情况进行了调查,还发现鸡肿头综合征与鸡嗜血杆菌、支原体的感染有关。


  2流行特点


  鸡肿头综合征主要危害鸡(肉用种鸡、商品蛋鸡、肉鸡均可发生)和火鸡。鸡和火鸡是已知的自然宿主。主要通过接触水平传播,病鸡或康复鸡的消化道和鼻腔分泌物污染饮水及环境而成为传染源,该病传播速度较慢,目前尚无证据表明该病可以垂直传播。对于肉鸡,鸡肿头综合征的发病年龄在4~7周龄,以5~6周龄为高峰,对于肉用种鸡和商品蛋鸡则可发生于各种年龄。在不予治疗的情况下,病程大约为10d,如果应用抗生素治疗并改善通风,病程一般可缩短到3~5d。近年来,该病呈慢性流行经过。常持续2~3周。该病发病率在1%~90%,肉鸡死亡率1%~20%,蛋鸡产蛋量下降2%~40%,产蛋鸡死亡率为0%~20%,肉用种鸡死亡率0%~10%。鸡肿头综合征的发生与环境因素直接相关,接种隔离器内鸡不能复制鸡肿头综合征,饲养在高密度、浓氨气体和通风不良的环境是发病因素之一。


  3临床症状


  该病出现的第一个症状是喷嚏,1d内发生眼结膜潮红,泪腺肿胀,在之后12~24h,头部开始出现皮下水肿,最先见于眼部周围,继而发展到头部,再波及下颌组织和肉垂。在早期,鸡以爪抓面部,表现出局部瘙痒,接着病鸡精神沉郁,不愿走动,食欲降低,死亡率1%~20%不等。对于肉用种鸡和商品蛋鸡,除观察到头肿现象外,还表现特异的神经症状,除部分病鸡只表现极度沉郁与昏迷外,大部分病例都出现脑的定向障碍,表现形式包括持续和重复的摇头、斜颈,运动失调,行动不稳及角弓反张等。一些鸡头往上仰,呈现“观星状”。病鸡不愿走动,部分鸡只因此不采食而死亡。产蛋鸡的产蛋率和孵化率也下降,但数天后恢复正常。


  4病理变化


  首先出现的病变是伴随打喷嚏而出现的鸡鼻甲骨粘膜轻微瘀血,后发展到广泛的红色至紫色变化。在组织病理上,明显表现上皮变平,纤毛逐渐消失,上皮下充血和淋巴组织增生,还见于浆细胞增多的泪腺。尽管上呼吸道可能观察到轻度瘀血斑点和纤毛运动性降低,但气管在急性期一般没有影响。病鸡肿头是由于眼眶周围皮下水肿并扩张所致。在一些严重病例中,还出现肉髯的发绀与肿胀。肿大的头,剥离皮肤后,可看到皮下组织黄色水肿至化脓,眼睛肉眼病变仍保持正常,但眼睑由于水肿和结膜炎而关闭。疾病的发展可产生气管炎,有时发生肺坏死,组织学检查发现,水肿部位有淋巴细胞和异嗜白细胞集结。


  5诊断


  鸡肿头综合征在临诊上表现的典型头部肿胀及特征性的神经症状,有助于该病的诊断。但最终的确诊还有赖于病原的分离鉴定以及感染鸡的血清抗体的测定。


  5.1病毒的分离


  一般采取发病初期病鸡的上呼吸道组织或器官(喉头、气管),肺与气管拭子及鼻液也可。在症状明显时一般分离不到病毒。病料经匀浆过滤及抗生素处理后,可接种:①9~10日龄鸡胚或火鸡胚尿囊腔,感染的胚胎第一代未表现任何异常和病变,尿囊液中没有血凝因子,病毒经4~5次传代后可引起胚胎死亡;②气管环培养物(TOC):用鸡和火鸡胚胎的气管制成器官环培养物成功地繁殖病毒,病毒经2~3代器官环培养物传代后,在接种2~5d后,病毒可造成气管纤毛运动阻滞和纤毛脱落现象;③单层细胞培养:常用的是鸡和火鸡肾细胞,鸡胚肝或成纤维细胞。病毒第一次传代不能产生可见细胞病变。经多次传代后可产生完全的细胞病变。在细胞上培养可产生胞浆性嗜伊红包涵体和多核细胞。单细胞培养主要用于已适应鸡胚或病毒增殖。病毒增殖后可用电镜、中和试验、ELISA、间接荧光抗体技术等来鉴定。


  5.2细菌分离鉴定


  无菌取水肿液或渗出物接种普通培养基、S.S琼脂平皿、麦康凯琼脂平皿、伊红美蓝琼脂等分离细菌,并进行细菌的形态学及生化鉴定。鉴定结果至少应有致病性大肠杆菌或嗜血杆菌、支原体等的存在。


  5.3血清抗体的测定


  应用病毒制备抗原后,以ELISA、间接荧光抗体试验、病毒中和试验等检验家禽血清中的抗体及其滴度。为流行病学调查及诊断提供依据,其中ELISA最常用。


  5.4病料组织免疫荧光染色


  取可疑的病料组织(如喉头、气管等)或接种了病毒的组织(气管)切片,或感染的细胞单层,用荧光抗体染色、镜检可证实病毒的存在。


  5.5动物接种试验


  取病料接种敏感鸡和火鸡,应复制出相应的肿头症症状与病变。


  6防治措施


  6.1改善卫生管理措施


  改变鸡舍卫生条件,降低饲养密度,减少空气中的氨气浓度,以及增大鸡舍通风等措施。对于防止或减少疾病的发生及危害程度均有较好效果。


  6.2防止细菌的继发感染


  家禽感染病毒后,一方面可使家禽的免疫能力下降,导致抵抗力下降;另一方面病毒在上呼吸道上皮的感染使上皮细胞完整性破坏,因而很容易继发各种细菌如大肠杆菌、绿脓杆菌等的感染。因此可用氟苯尼考、磺胺类及广谱抗生素进行口服,同时加维生素和电解质效果会更好。


  6.3疫苗免疫


  应用经鸡胚传代50代而致弱的某种毒株用于4周龄鸡群免疫后,能抵抗同种病毒的攻击。在大量使用此疫苗后1年,鸡肿头综合征已很少发生。对1日龄商品肉鸡进行喷雾免疫可获得中等程度的免疫应答,明显降低临诊发病率。目前,已有灭活油乳剂苗和弱毒苗供应。另外,认为应用病毒四联苗可有效防止疾病的发生。


  6.4发病时积极治疗


  发现病鸡立即隔离或淘汰,实行全进全出的养鸡制度,同栋鸡舍不应饲养多龄鸡群。空舍后,养鸡器具要清洗和消毒,鸡舍可用甲醛蒸气熏蒸消毒。传染性法氏囊病、鸡传染性贫血等引起的免疫抑制,可促使鸡对本病的易感性增高,可用清热解毒的中药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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