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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六措并举,全面开展泔水养猪专项整治

发布: 2011-04-02 |  作者: 佚名 |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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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青岛市泔水养猪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自2010年8月1日起,平度市全面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泔水养猪专项整治活动,力争通过集中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健全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和官方兽医监管制度,建立治理泔水养猪的长效机制,提高生猪及其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一是进一步做好对泔水养猪的调查摸底工作。由各镇(街道、园区)组织人员深入到各养猪场户,特别是城市近郊区和城乡接合部的养猪场户,对使用泔水养猪的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为专项整治打下良好基础。
   二是严肃查处使用泔水养猪的违法行为。由市防控重大单位疫病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联合执法,严肃查处使用泔水养猪行为,加大对性质恶劣、影响大的泔水猪案件查处力度。
   三是继续加强对养猪场的日常监管,健全养殖档案,做好用料、用药登记,提高饲养管理水平,保障生猪及其产品卫生安全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四是深入开展生猪屠宰、流通环节的监督执法工作,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养殖场户、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实行日常巡查与夜间执法稽查相结合,杜绝泔水猪出栏、屠宰和上市交易。
   五是切实加强对泔水源头的综合治理,由卫生、食品药品、质监、市政公用等部门,对全市宾馆、饭店、集体食堂、餐饮点和食品加工企业全面开展一次拉网式大检查,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六是做好禁养区养殖取缔工作。严格执行《青岛市无疫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在城市建成区、风景区、水源地保护区、主要河流两岸以及其他畜禽禁养区的泔水养猪场,坚决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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