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4月1日启用
发布: 2015-03-20 | 作者: 佚名 | 来源: 转载
近日,记者从胶州市畜牧兽医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管理,规范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使用与管理,青岛市决定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在4月1日启用新版《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根据规定,全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自2015年4月1日起,启用新版《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原青岛市畜牧兽医局和商务部门印制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停止使用,并将由畜牧兽医部门于4月20日前收回并集中销毁。”市畜牧兽医局的工作人员介绍,新版《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分为生猪定点屠宰厂专用和小型定点屠宰点专用两种式样,实行一猪一证、生猪产品一个包装或一个批次一证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