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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国家级兽药安全评价实验室(上海)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 2010-07-12 |  作者: 佚名 |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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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委《关于上报国家级兽药安全评价实验室(上海)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沪农委[2008]14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上海市虹井路855弄30号。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改造实验室450平方米。购置仪器设备86台(套)(详见附件1、2)。

    三、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投资为107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128.38万元,仪器设备购置853.7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5.42万元,预备费49.41万元(详见附件1、2)。资金来源全部为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

    四、有关要求

    兔房、小鼠房、大鼠房中,饲料、废弃物、动物尸体、垫料、笼盒等进出以实验室为通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品运送经过实验室入口,请优化工艺平面布置,避免交叉污染。

    请据此批复,抓紧组织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进一步优化初步设计,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并严格按照我部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各项规定做好项目实施工作。施工单位的选择、仪器设备的采购,请严格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执行。

 

    附件:1.国家兽药安全评价实验室(上海)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2. 国家兽药安全评价实验室(上海)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仪器设备核定表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十日
TAG: 农业部 兽药 上海 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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