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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公开征求《中国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 2013-10-08 |  作者:  |   来源: 农业部国际合作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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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拥有多个联合国粮农组织批准的“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为加强对我国“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参考《生物多样性公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等国际条约,农业部组织起草了《中国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参与讨论。

  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发送电子邮件:guolinan@agri.gov.cn

  (2)传真:010-59191831;

  (3)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农业部国际合作司国际处,邮政编码:100125。

  请于2013年10月31日前将修改意见及理由反馈农业部。

  附件:中国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一三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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