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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发行将重点对七类农业小企业给予信贷支持

发布: 2012-06-23 |  作者: 佚名 |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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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6日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获悉,农发行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小企业贷款管理的意见》,明确将重点对七类农业小企业给予信贷支持。

  意见要求,各级行应遵循“积极审慎,有保有压,精细管理,防控风险”的原则,切实加大信贷支农力度,不断优化客户结构与产业布局,有效促进农业小企业贷款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意见,农发行当前重点给予信贷支持的客户主要有七类。一是具有当地产业优势、市场前景好、信用状况好,以及获得政府部门财政贴息或纳入各级财政专项基金扶持计划的重点农业小企业;二是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拥有自主品牌、产品附加值高、市场竞争力强的成长型农业小企业;三是为大型优质核心企业提供配套服务的上下游农业小企业;四是为政府、部队等国家机关集中采购提供专项产品的农业小企业;五是以满足内需为主、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抗经济波动能力强的农业小企业;六是经营稳定,吸纳就业能力强、对农户有明显带动作用的农业小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七是符合国家和地方节能减排标准,有市场、有订单的农业小企业等。

  意见指出,要合理调配信贷计划,按照银监会提出的“小企业信贷投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支持农业小企业发展。对符合续贷条件的客户,要优先解决其资金需求和信贷规模配置。

  农发行表示,对信用度高、有市场、有订单、能有效带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小企业客户,如果暂时出现资金困难并在贷款到期前向农发行申请展期,农发行将在有效落实担保手续的前提下积极协助企业办理展期手续。对贷款本息已足额偿还、基本面较好、能有效落实合法足额担保,因受金融危机影响财务指标下滑致使新评定信用等级下降影响续贷的,可根据有关办法在规定幅度内适当上调客户信用等级,继续给予信贷支持。

  农发行同时要求各级行,加强贷后管理,严格落实贷款报备制度,密切关注贷款资金使用状况,全面提升农业小企业贷款质量。

TAG: 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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