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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厅:10.1起农产品须佩“身份证”

发布: 2012-06-22 |  作者: 佚名 |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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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农业厅今天(25)再次上线省政府纠风办“民声热线”,该厅副厅长林果先说,按照《广东省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规定》,今年10月1日起,省内菜场和超市上市销售的农产品须有“身份证”,上面记载着生产日期、品质、销售者名称、产地、联系电话等信息。

  “如果没有标识管理,就无法追溯责任,而有了标识,就可以一查到底,追究出问题的环节。这也是保证生产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方面。”他表示,农产品的安全对保证公众健康意义极大,而农产品标识管理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省农业厅将通过宣传和培训等措施,作好标识管理工作。培训的主要对象是各级农业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农产品销售管理人员、生产者三方面。

  粮食补贴要直接发给农民

  粮食补贴是昨天投诉最为集中的问题。老家连州的黄先生反映,当地很多地方给农民的种粮补贴没有发到农民手里。林果先说,现在的种粮直补全部给到农民,如果黄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连州的做法是不对的。清远市农业局负责人表示,这是个别现象,核查后将处理。

  陆丰某镇的村民也反映,从来没领过种粮补贴,而临村也只有不到三十元每亩,而根据国家标准是七十多元。村民反映是村干部为逃税少报了田地的面积所致。揭阳普宁的陈先生说,自己弟弟去年种植水稻一百三十多亩,但一直拿不到种粮补贴。镇政府说已经下拨补贴款到村委会,但村委会以没有交纳水费为由拒绝发放。

  对此,省农业厅种植业管理处处长郑惠典表示,根据现行政策,种水稻可以拿到种粮补贴,而种别的作物则拿不到。至于标准不同,可能是因为地方配套资金不同引发的。省直补的资金主要是用于高产示范田。要求地方配套的50%资金实际也是参差不齐,导致发放的情况不一。农民自己有多少田首先要去申报,然后公示、抽查,最后才是发放补贴资金。

  “农民养老金”国庆前试点

  吴川某镇的伍先生反映,村委会漏报了一千多亩土地,村民种粮补贴受损。省农业厅种植业管理处处长郑惠典说,种粮补贴涉及面广,申报的程序也比较复杂,容易出现少报、漏报、虚报等情况。有些地方为贪图方便,不认真核定面积,农民也没有认真填报面积,只是按照以前交税时村里的种植面积申报,这样就往往少报。

  对于国务院最近审议通过的,“农民60岁以后都将享受到国家普惠式的养老金”的惠农措施,省农业厅负责人表示,预计试点工作将在“十一”之前启动。

 

录入:徐海彬


TAG: 广东省 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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