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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1-2015)》的通知

发布: 2011-12-09 |  作者: 农业部农垦局 |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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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垦、热作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有关农业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为加快“十二五”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提高农垦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我部编制了《全国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1-2015)》,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垦区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全国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1-2015)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

全国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发展规划

2011-2015

  为加快“十二五”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根据《全国农垦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成效和经验

  “十一五”期间,农垦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的要求,以“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追溯项目”)为抓手,不断创新农产品质量管理模式,努力提升农产品生产管理水平,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成效显著,为推动垦区在现代农业建设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主要成效

  1.制度建设稳步推进,质量追溯工作机制日趋完善。围绕追溯项目建设,制定了《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形成了前期资质把关、中期考核验收、后期标识管理的制度管理体系,明确了部、省、质检中心和项目承担单位的职责与分工,建立了农业部统一组织规划、省级主管部门协调指导、质量检测机构把关服务、项目承担单位负责实施的“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按照制度要求,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

  2.标准制定加快推进,质量追溯标准体系基本形成。按照“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质量可追溯”的要求,研究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操作规程通则》以及谷物、水果、茶叶、畜肉、蔬菜、面粉质量安全追溯操作规程等7项行业标准,初步形成了与国际标准相衔接、与我国农产品生产实际相结合、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产品质量追溯标准体系。对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中质量关键点确定、追溯信息采集、追溯数据管理等内容都做出了明确规定,为科学规范推进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提供了保障。

  3.软件开发卓有成效,信息化支撑体系基本成型。按照国际通行的“一步向前、一步向后”的追溯理念,开发建设了集农业生产档案管理、农产品物流管理、生产者责任管理于一体的信息采集系统,实现了对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全过程的质量可追溯;与电信运营商开展合作,开发建设了以短信、语音、网络为载体的信息查询系统,实现了对追溯信息的通联通查,有效满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与省级主管部门、质量检测机构密切配合,开发建设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系统,为丰富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监管手段、提高监管能力提供了有力支撑;按照我部建立多层次追溯体系的要求,开发建设了农产品生产信息网上填报系统和生产者信息跟踪系统,以满足不同生产主体建立追溯系统的需要,有效扩大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范围;组建了部级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数据中心,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信息实行集中管理。“五个系统”和“一个中心”的有机结合,为不断健全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4.追溯规模逐步扩大,综合效益成效显著。截至2010年底,共有22个省的75个农垦企业开展了从田间到市场的全程可追溯系统建设,159个企业建立了质量安全信息网上填报制度,可追溯农产品种类覆盖到谷物、蔬菜、水果、畜肉、禽肉、茶叶、面粉等7大类,养殖业追溯规模达1500万头(只),种植业追溯面积达300多万亩。通过业务指导、技术服务等形式,加强与地方农业部门的合作,带动了25个地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同时,加强宣传推广工作,有效推广了可追溯理念,提升了社会各界对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工作的认知程度,树立了农垦优质安全农产品新形象,提高了可追溯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5.质量管理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工作的开展,有效促进了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能力的进一步提升,有力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企业按照产品可追溯的要求,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推进标准化生产,落实生产责任制,在企业内部形成了质量安全约束和保障机制;垦区主管部门、质量检测机构运用网上监管平台,实时了解可追溯农产品生产情况,及时指导可追溯企业消除生产隐患,为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供保障。2008—2010年,农业部农垦局组织7个部级质检中心,259个企业的可追溯产品进行了500多批次抽样检测,合格率达到98%。

  (二)基本经验

  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作。“十一五”的建设工作取得了多方效益,也积累了有益经验。

  1坚持追溯体系建设与质量监管相结合,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将追溯体系建设作为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举措,有效促进农业标准化、农产品质量认证、质量监测等项工作与追溯系统建设的紧密结合。通过建设工作,一方面规范了追溯体系建设内容、丰富追溯系统内涵,另一方面切实加强对农业标准化示范场(示范园)创建、“三品一标”产品认证、农业投入品使用、产品质量检测等多项工作的管理,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保障。

  2坚持追溯体系建设与生产管理相融合,提高农业现代化管理水平。按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现代农业和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的要求,发挥追溯系统面向产业链的优势,将追溯系统功能从产品生产全过程管理延伸到土地资源管理、农业设施管理等多个领域,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拓展到承包经营管理、农业成本核算、产供销管理等多个层面,推动农业生产由粗放化向精细化、标准化管理转变,促进了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健康发展。

  3.坚持追溯体系建设与市场开拓相衔接,不断增强优势产业竞争力。把市场需求作为推动农产品质量追溯工作的内在动力,促进农产品生产企业自觉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一方面通过不断强化管理,优化追溯系统,确保可追溯农产品可查询、可监管,另一方面将可追溯理念融入到品牌建设、市场营销等各项工作中,树立农垦农产品质量安全新形象,将管理优势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增加了企业发展活力。

  4.坚持提高创新能力与夯实工作基础相协调,推动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可持续发展。按照培育一批、发展一批的要求,加强企业农产品生产档案管理,优化生产流程,推进标准化生产,为追溯系统建设奠定基础。系统建设过程中,重视提高自主创新和技术引进能力,强化技术支撑、延伸产业链条,逐步扩大追溯系统应用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增加追溯产品的种类和规模范围,形成了追溯体系建设持续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机遇与挑战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人民身体健康、农业产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国内外实践已经充分证明,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可以对农产品从源头到市场实行全程监管,是落实责任、保障安全的有效措施。“十二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加速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时期,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既有难得的机遇、又面临诸多挑战。

  从有利条件看,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要求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食品安全法》明确要求“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对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要停止生产,召回上市销售的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对于含有禁用农药、兽药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要停止销售并追回已经销售的农产品。2004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多次提出要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法制法规日趋完善,不仅明确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体系,也为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建设指明了方向。二是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对农产品实行可追溯管理提出了客观要求。“十二五”期间我国城镇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随着城镇人口数量增长和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优质农产品的市场需求将进一步扩大,更多的消费者将会希望了解到农产品的来龙去脉,以提升消费信心,这也为加快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建设提供了动力。三是信息产业快速发展,为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建设提供了技术保障。随着无线宽带技术、物联网技术、传感技术、数字标识技术的日渐成熟,扩大了在农产品物流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应用范围,使得追溯系统在操作上更加便捷、管理上更加有效,提高了可追溯管理的实用性和可行性。四是农垦系统率先启动追溯项目建设,为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建设提供了有力条件。“十一五”期间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由试点探索阶段转入到系统化、规模化发展阶段,经过多年实践已初步掌握了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的基本规律,在组织协调、技术研发、工作落实等方面形成一整套了切实可行的制度和方法,为推动追溯工作快速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从困难和挑战看,一是市场体制不够完善。农产品属于需求价格弹性较大的产品,由于产地准出、市场准入、优质优价的市场机制还未真正形成,良莠不齐、以次充好的现象比较突出,开展质量追溯的企业得不到有效的回报,使得部分企业积极性受挫。二是垦区之间发展不平衡。集团化垦区、公司制企业组织化程度较高,产业规模较大,质量安全与经济发展紧密关联,迫切需要运用可追溯理念加强内部质量管控,保护产业健康发展;而也有一些农业标准化水平较低的垦区和企业,在农产品加工、包装销售等关键环节上,组织化程度低,无包装销售、非品牌化销售所占比重仍较大,影响了追溯制度全面推进。三是农业生产管理基础较弱。大部分企业现有生产管理水平不能完全满足可追溯管理的要求,在投入品管理、生产档案记录、农产品加工流通等各方面,存在着信息记录不准确、物流管理不到位等现象,规模化生产与精细化管理的矛盾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不利于追溯系统顺利实施。四是人才队伍仍很匮乏,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信息技术开发与应用等各领域的领军人才、技术骨干、操作能手等均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人手缺乏、能力不足、人员不稳定等问题,制约了追溯制度快速发展。

  建立农产品可追溯制度,是落实标准化生产措施的重要抓手,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是推动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内容。农垦系统应抓住“十二五”时期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的有利时机,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努力推动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发挥农垦示范带动作用这一中心任务,以不断提升农垦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工作目标,按照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质量可追溯的基本要求,以加强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为基础,以提升农业标准化水平为支撑,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强化管理、提升能力,全面推进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发展质量、促进农垦经济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二)基本原则

  1.政策支持,自主发展。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带动企业加快追溯系统建设。企业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发挥主体作用,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结合企业实际,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追溯系统建设水平。

  2、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坚持把追溯体系建设与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统筹生产管理与质量追溯协调发展,按照我国农产品生产流通的特点,以现代溯源技术开发应用为重点,形成既能有效满足企业生产管理要求、又能与国内外市场接轨的多元化追溯体系,为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3、示范带动,稳步推进。以“菜篮子”、“米袋子”产品为重点,结合农垦优势产业、特色产品,选择管理基础好、生产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企业作为追溯系统建设骨干,培育农产品质量追溯示范基地,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引领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

  4、部门联动,多方共赢。发挥企业、主管部门、质量检测机构和技术支撑单位在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中的作用,按照任务分工,加强协调指导,强化工作落实,注重沟通协作,在生产、监管、检测各层面之间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联动机制,形成消费者放心、企业获益、监管有力的多赢局面,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三)总体目标

  到2015年,形成一批能体现农垦系统管理优势、在国内外市场具有一定竞争力的农产品质量追溯企业群体,推出一批涵盖农垦优势产业的质量可追溯优质农产品,基本实现农垦主要农产品质量面上监管无盲区、链上监管无缝隙、点上监管无遗漏的管理体系,为在农垦系统全面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打下坚实基础。

  ——可追溯农产品生产规模显著扩大。新建200家高标准全程可追溯企业,300家可监管企业。形成一批能体现农垦系统管理优势、在国内外市场具有一定竞争能力的农产品质量追溯企业群体,可追溯农产品市场占有率明显提升。

  ——质量追溯项目建设水平全面提升。优化追溯软件,全面提高追溯系统稳定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构建起与国际接轨并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信息体系。逐步完善追溯标准体系和制度体系,形成良好的工作保障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育形成一支懂技术、会管理的专业化人才队伍。

  ——农垦示范带动作用更加显现。通过技术扶持、业务指导、产业协作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与地方农业部门的合作,带动100家地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发挥农垦示范带动作用。

  ——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高。进一步落实质量安全责任,不断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规范生产档案管理,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我约束机制,稳步提高农产品质量,逐步增强优势产业竞争力。

  四、重点任务

  (一)规范项目建设,强化质量管理

  进一步规范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建设,充分发挥追溯体系网络化管理优势,保障可追溯农产品信息可查、责任可追、质量可控。强化垦区主管部门在追溯产品生产、追溯信息上报、追溯标识使用等方面的管理,监督企业规范运行追溯系统、及时报送信息;发挥质量检测机构熟悉投入品使用、用药安全期管理、环境质量检测、产品质量检测等专业知识的优势,指导企业改进薄弱环节,完善质量控制;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特别是“公司+农户”的企业,运用追溯信息系统强化产品质量管理,通过建立农户生产档案,准确掌握生产情况,及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突发性强、敏感性突出的特点,垦区主管部门、农产品生产企业结合实际,围绕主导产业、优势产品,从规模企业、隐患产品入手,充分运用追溯系统信息详实、流向清晰、界定准确的特点,研究制定应急预案,落实相关责任,规范应急程序,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突发事件。

  (二)加强基础研究,完善标准制度

  加强对国内外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溯源标准的研究,完善形成切合我国实际的标准体系,推动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工作科学、规范发展。加强对农产品物流编码、产地编码的规划设计,规范编码格式、统一编码设计,形成与国内外市场相衔接的溯源体系;制定乳品、水产品、农产加工品等质量追溯操作规程,扩大标准覆盖面,引导更多农业企业开展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研究制定质量追溯信息交换规范,形成形式统一、内容规范,既能满足企业个性化需求,又能实现信息共享的农产品质量追溯信息交换标准。大力开展追溯标准宣贯工作,明确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要求,理清建设内容、规范建设程序、提高建设效率。积极推进“三品一标”质量认证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场(示范园)创建活动,发挥品牌优势,提高农业标准化水平,为追溯体系建设创造有力条件。

  (三)运用先进技术,优化信息系统

  按照以信息化促进农业现代化的要求,整合资源、完善功能,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支撑作用。根据追溯体系建设要求,优化信息采集、信息报送、信息查询、信息监管等各项功能,全面提高软件系统的稳定性、易用性、可扩展性。按照我国农产品多种生产体制、多种管理模式、多种运营方式的特点,在现有全程可追溯系统基础上,开发建设以责任可追溯为重点的信息系统,有效满足农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追溯体系建设需要。围绕现代农业生产管理需要,以追溯系统为基础开发农业生产管理系统,将其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土地信息管理、质量安全管理有机融合,提高农业现代化管理水平。通过技术引进、合作开发、集成创新等形式,运用无线通讯、物联网、智能传感、自动控制、自动标识等先进技术和装备,提高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自动化、无纸化操作水平。

  (四)培育建设主体,扩大追溯规模

  按照培育一批、建设一批的要求,加强对企业培训指导,引导更多企业建设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不断扩大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品种、规模及覆盖面。选择一批后备企业,按照可追溯管理要求,积极推进标准化生产,健全生产档案记录,优化生产流程,细化加工包装储存等环节物流管理,完善追溯系统各项基础工作。追溯系统建设企业,通过建立制度、搭建网络、配置溯源设备、开展技术与管理培训,明确各部门、岗位职责,形成与追溯管理相适应的工作机制;追溯系统建成企业,按照可追溯管理要求,严格管理,规范开展信息采集、标识管理、数据汇总报送等工作,确保上市产品可动态查询、可全程监管。

  (五)加强垦地合作,发挥示范效应

  加强与地方农业主管部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沟通协作,通过业务指导、技术复制、场地共建等形式,宣传追溯理念,带动更多地方开展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不断扩大农产品质量可追溯范围。结合我国农业生产主体多样化、运销流通市场化、监管控制分段化的特点,在有条件的地方努力建设以农户为生产主体、以运销商委流通主体的质量追溯新模式,努力扩大农垦质量追溯工作社会影响力,充分发挥农垦示范带动作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涉及到生产、加工、流通各个环节,牵涉到质量安全、信息技术、农业生产各个领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作,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主管部门、企业主要领导,要从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发展质量的高度把农产品质量追溯工作摆在应有的位置上,健全机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推动质量追溯工作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加大资金投入

  充分利用市场机制,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形成多元化投资模式。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把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纳入财政预算范围;垦区主管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提高对企业追溯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引入市场机制,加大追溯系统投入,不断提高资金保障水平。

  (三)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主管部门、检测机构、农产品生产企业、技术支撑单位要按照“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推进追溯体系建设。主管部门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网上监管,确保信息及时性、准确性;质检机构发挥专业特长,定期开展产品抽检,并指导企业加强质量监管;企业要按照追溯制度要求,如实记录信息、准时报送信息、及时加强质量管理;技术支撑单位要维护数据安全,确保追溯信息可查询、可监管。

  (四)加强人才培养

  建立多层次人才队伍,夯实质量追溯工作人才基础。技术支撑单位要注重培养既能把握追溯制度发展要求又能提供信息化服务的复合型骨干人才,主管部门要着重培养熟悉企业生产又能掌握追溯制度建设要领的复合型管理人才,质检机构要重点培养既具有质量检测能力又掌握生产管理的复合型专业人才,企业要大力培养既熟悉企业生产情况又具有信息系统操作能力的复合型技术人才。各类人才相互配合,取长补短,共同推进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

  (五)开展宣传推广

  多形式、多层次、多途径开展宣传推广工作,提高农垦可追溯农产品知名度、竞争力。把追溯标识作为农垦可追溯农产品的特性标记,充分发挥标识直观、生动、易记的特点,开展追溯标识推广工作,提高可追溯农产品公信力。各级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追溯工作开展情况,通过集中举办专题展会、产品推介、新闻发布活动等,展示可追溯管理理念,树立可追溯品牌形象;农产品生产企业拓展连锁店、专卖店和配送店等营销渠道,加强可追溯农产品市场建设,提高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追溯的认同感,增加有效供给和有效消费。

TAG: 农业部 农垦 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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