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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关于开展饲料产品标签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 2011-04-02 |  作者: 佚名 |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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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农委:
    为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管,规范饲料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农业部畜牧业司《关于开展饲料产品标签大检查的通知》(农牧饲便函﹝2010﹞第154号)要求,定于7月中旬至8月上旬组织开展全省饲料产品标签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饲料标签检查工作以市为单位组织,以县级畜牧兽医管理部门为主,对辖区内所有获证饲料生产企业实施全覆盖检查。各地要按照《饲料标签》标准及附表1列出的检查内容,对各类饲料产品标签进行全面检查。对判定为不合格的饲料产品标签,要督促生产企业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中发现标签标识内容超出许可范围,不同产品标签标注同一批准文号,标签标注成分分析保证值不符合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或者其它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二、各市畜牧兽医管理部门要对饲料标签检查工作进行督导,对部分饲料生产企业进行抽查,检查率不得低于企业数量的20%。要按照附表2的要求,对饲料标签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统计,并于8月15日前将检查总结报省动物卫生监督所(联系电话:025-86263356,传真:025-86263469,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24号,邮编:210036)。
    三、饲料产品标签标识不规范是当前饲料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之一,不仅影响到用户的知情权,也增加了质量安全监管难度,埋下了质量安全隐患。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次饲料产品标签检查工作。农业部将于7月下旬至8月中旬期间组织对部分省饲料标签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附件:1、饲料标签检查记录表
    2、饲料标签大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九日

TAG: 江苏省 饲料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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