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272号
发布: 2015-07-15 | 作者: 佚名 | 来源: 转载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浙江海正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等13家单位申报的米尔贝肟吡喹酮片等3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现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批准北京生泰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申报的香连溶液等3种兽药产品的变更注册,并发布修订后的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同品种兽药质量标准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新兽药注册目录
2.质量标准
3.说明书和标签
农业部
2015年7月3日
附件1
新兽药注册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