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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项目开始申报

发布: 2015-10-17 |  作者: 佚名 |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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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法规最新消息:

  为进一步探索适合我省不同区域特点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引导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农牧结合、循环发展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制,近日,省畜牧局启动了2015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试点项目每个可获财政补助300万~500万元。
此次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项目支持大型养殖企业或商业化畜禽粪污处理企业,按照“畜禽粪污+清洁能源+有机肥料”三位一体的技术路线,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试点建设,探索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模式和运行机制。补助资金重点用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主体工程建设和购置相关设备,不支持配套管网及附属设施。

  申报试点项目的大型养殖企业或商业化畜禽粪污处理企业应具备的条件是:在工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开设有独立银行账户,能够依法对生产经营和投资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其中,大型养殖企业防疫条件应符合相关要求,且生猪、奶牛、肉牛、肉鸡养殖规模分别达到年出栏5万头、1000头、2000头、1000万只以上。商业化畜禽粪污处理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项目建设地点应处于养殖集聚区内,周边畜禽粪污年产生量在2万吨以上。正在建设粪污处理工程的企业,申报本项目时已完成工程量不得高于设计工程量的50%。2014年、2015年中央或省级同类资金支持过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采取自愿申报的方式,需提供工商注册登记、环评报告书、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养殖规模或粪污收集详细情况、动物防疫合格证、用地证明等材料。
据介绍,2015年试点项目在郑州、平顶山、安阳、新乡、焦作、鹤壁、濮阳、许昌、漯河、南阳10个省辖市,以及兰考、邓州、正阳、固始、汝州等5个县市和河南省正阳种猪场进行,每个地方各推荐1个试点项目,10个省辖市可多推荐1个商业化集中处理项目。每个试点项目可申请财政补助300万~500万元。试点项目自筹资金不低于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额度。(河南日报农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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